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住户防盗网不得伸出外墙是否有法律依据?
有的。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之规定。
在自己享有专属权的窗户外侧安装防盗窗,在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或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利情况下,可以自主使用且不受物业公司干涉。
扩展资料一般而言,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维护公***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如果是物业公司存在明显失职导致业主家里被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物业就不担责。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那样损害的是大众利益。
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如需改变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住宅外立面就是住宅的外墙,肉眼可见的部分,很明显的,外挑式防盗网就改变了住宅外立面。
中国法院网-物业是否有权要求业主拆除自家窗户外的防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