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采用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采用综合评估法。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此办法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应结合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实际,利用工程量清单清标软件对其投标价格进行全面分析。对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应先进行合理最低价的评审,再进行经济标评审。
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处理。严格禁止低于实际成本的价格作为中标价格。
(二)综合评估法
此办法是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以下称“技术标”)和商务部分(以下称“经济标和综合标”)进行综合评审的方法。
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已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经济标、技术标、综合标的详细评审,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应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原则上应当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均应实名参与评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评标专家监管,严格履行对评标专家的监管职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