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可以报废吗

抵押车可以报废。车辆办理报废,必须把车辆开到所在地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或报废中心,提交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机动车回收企业或报废中心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在几日内将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一般车辆抵押状态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强制报废: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存在抵押、质押情形的,回收拆解企业不得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发现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疑似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工具的,以及涉嫌伪造变造号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已经打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当予以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