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1、公路货运车辆总质量最多不得超过49吨;

2、2轴车载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车不得超过27吨,6轴及以上车辆不得超过49吨。

超载是指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

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4、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5、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6、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车辆超载和超限的区别: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综合上述,超载是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