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闯红灯现象,一味将矛头对准行人合理吗?

法律对于弱势群体应该有一定的照顾,这样的法律才是公正的法律,现在马上闯红灯的现象,在网络上面持续发酵,交警也开始治理闯红灯的问题,但是有一个趋势我觉得越来越不合理,那就是闯红灯永远是行人的错误,这点我觉得有事偏颇。

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的时候,考虑行人的因素越来越少,特别是现在的道路扩宽以后,几乎大部分是给汽车的道路,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越来越窄,即便这样还是有很多的机动车占据行人车道行驶,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行人过马路自然很不方便。

现在马上建设方面,考虑机动车方便的因素越来越多,比如行人的绿灯亮的时候,右拐弯的机动车依旧在形式,这样行人就会被阻挡,等到右转弯的机动车消失的时候,已经变成红灯,这样的道理在城市里面有很多,耽误行人过马路。

我国的城市里面的交通,问题最大的是行人绿灯的时间太短,特别是一些妇女和孩子,还有一些年纪大的人,他们行走本来就不方便,可是绿灯的时间就那么多,这些人还没有走一半的时候,就变成红灯了,如此的不公平,行人不闯红灯都不行。

我国道路建设虽然取得很大的成绩,可是在行人通过的地方总是出现设计的漏斗,比如一些天桥绕马路一圈,走起来成为绕远。而且大部分天桥的建设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老人和孩子,台阶又高又陡,而且幅度也大,上不了一半人就走不动了。

我国的人行横道本身来要求机动车减速形式,可以在很多地区,机动车司机看到绿灯快结束的时候,马上向前冲,最终导致行人没有办法及时过马路,有的人不耐烦自然开始闯红灯。面对这些事情,单单指责行人是不对的,需要把责任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