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上买了一件衣服,说是韩国代购,卖家页面注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合理合法的吗?
在淘宝上买了一件衣服,说是韩国代购,卖家页面注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不合理合法的。
现在网购的大部分商品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但有些商品是不能或者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要按照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你网购的是普通商品,如服装、鞋、家纺等,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之规定,是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
所以,商家在网店上公开注明“本店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排除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内容是无效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自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做的。
(二)鲜活百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度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知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道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