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间歇性精神有问题的人能不能从事医药企业化验及实验工作,如果不能,请问是那部法律规定的?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章第五十六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三章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章第五十六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三章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