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受哪些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结婚证是两个人夫妻关系的合法证明。如果没有结婚证,那叫非法同居。如果他没有结婚证和另外的人住在一起或者同居,会构成重婚罪。一般情况下,结婚证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有婚姻关系,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但是,如果属于婚姻法上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比如,隐瞒没有得到法定婚龄的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办理了结婚证的等等)虽然有结婚证,但婚姻是自始无效的,不会产生婚姻的效力,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