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学生创业的利与弊
浅析高职学生创业的利与弊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浅析高职学生创业的利与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职教育的方针是以"就业为导向",是为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而高职学生的就业现状,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高职教育方针,势必会影响高职教育的发展。2005年,国家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提出到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如果出口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实现。
如何扩大高职的出口?除进一步抓好就业工作外,其重要途径就是教会学生创业。创业是一种主动性的就业方式,为了鼓励创业,国家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了较大修改。如公司法中减少了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并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修改了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这些调整,降低了个人创业的成本和风险。特别是国家近期通过了物权法,对公、私财产平等保护,这是从根本上鼓励自主创业。我国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创业。可见,我国现在进入了一个创业新时期,高职院校若能抓住这一契机,根据高职学生的特点搞好创业教育,将有利于扩大高职的出口,这对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高职学生创业具有职业技能优势
与普通本科院校相比,高职的学科应用性强,高职学生创业具有较明显的职业技能优势。
1、高职开设的专业其职业指向明确,注重技能性。如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服装设计与制作等。高职是以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为目标,强调操作技能的训练。在课程设置上,一方面,重视专业技能课程的开设,在教学中强调实用性、技能性,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注重实践课程的开设及实习基地的建立,保持与市场、企业的联系。因此,学生毕业后,大多学有一技之长。这就使高职学生具备了创业的基本技能。
2、高职院校一般市场意识较强,开设的专业多为市场热门专业,迎合了市场需求。如学习计算机维护专业的,虽然社会上这类公司是有限的,其难以接纳所有的毕业生,但如果学生自己创业,这个专业是有市场空间的。
3、高职开设的专业中,有许多专业的.市场创业门坎不高,适合小规模的自主创业。如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学生,几台缝纫机就可以创业,其开办一个小企业的投资成本不太高;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只要有技能,再租一个门面就可以创业,创业门坎也不高。创业成本对于缺乏启动资金的毕业生是一道坎,而能以较低成本启动创业,是高职学生创业的重要的可行性条件。
除了具有职业优势外,高职学生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普遍较好。高职学生大多在基础教育阶段学习基础不够好,一般常受批评,受挫折,因此,大多数高职学生具有较强的抗挫能力。而创业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工作,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承受力,是不容易坚持下来的。因此,高职学生的抗挫折心理素质有利于形成其良好的创业心态。
二、高职学生创业的软肋在素质
高职学生整体素质普遍不高,这是其创业的软肋。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其一,基本素质不高。学习基础差、自制能力差,是高职学生最明显的群体特征之一。特别是有相当一部分高职学生学习习惯差、学习的主动性不够,这与当今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当今世界正在努力构建一个完善的终身学习体系以适应科技飞速发展的要求,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社会,它要求每个成员,都要以不间断的学习和努力去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一个人如果没有主动学习的意识,想要成就创业大业是很难的。"
其二,创业素质低下。创业是一项颇具挑战性的事业,是一种高水平的就业,对人的素质要求很高。据统计,整个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成功率仅仅只有2%~3%。创业不是仅凭一腔热血就能顺利到达胜利彼岸的,个人创业更多的是要通过科学的前期规划,多角度的观察和理性分析,有效的资源整合,成熟高效的运作技能,良好的商业心态等重要的环节与因素作为支撑才能成功。事实上,大多数学生仅局限于本专业知识中,缺乏财务、税法和市场经济等相关知识和经验,缺乏成熟的企业模式和管理经验,最终导致许多学生创业项目失败。高职学生的这两方面的素质缺陷都可能会影响其创业的成功。令人遗憾的是,现在的高职教育不管从学生自身还是从学校方面都表现得急功近利,双方都只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技能培养上,完全没有耐心来提高素质。具体表现如下:
一方面,高职学生的学习急功近利,大多希望能拥有一技之长,找到一份工作,因而往往对能立杆见影的专业课程就乐意学,而对其他课程比较排斥,从而影响了综合素质的提高。如学服装设计与制作的学生,一般乐意学服装设计课程,而对其他课程如文艺赏析课、经济法等课程是敷衍过关。其实,一个服装设计师如果缺少文化底蕴,是难以成就事业的。而经济法律问题也是在市场经济中必然会遇到的,如果创业,更是会涉及到诸如签订合同,设计商标、创立公司、市场竞争等法律问题。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教育也急功近利,学校只考虑眼前的就业效应,迎合学生当前的就业需求,往往只重视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而忽视素质培养,对学生的发展后劲考虑甚少。为此,许多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往往大砍一些不能立杆见影而有利于提高素质的课程,基本上是以后做什么,就教什么,实施快餐式教育、快餐式就业。这虽然顺应了学生急功近利的心理,但却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学生也许学到了一些专业技能,但由于基本素质不高,没有发展后劲,如果要想自主创业,在素质和能力上就会受到抑制,其负面影响是深远的。
由此可见,提高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其创业成功的关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是创业能力,而素质是具备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并可通过不断的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化为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应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充分重视,并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只有努力提升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才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扬长克短,提升创业素质和能力
(一)学校层面:职教、素质两手抓,全面提升学生的创业素质和能力
1、多方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一方面要贴近市场,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努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另一方面要通过思想教育、制度规章等方式,努力规范学生行为,强制性地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
2、调整课程设置,将创业教育融入职教体系。开设课程的基本原则是,以职业教育为中心,全面渗透创业教育,在这个原则下,合理开设相关课程,全面提高学生创业素质与能力。
(1)开设创业课程。具体可以三种做法:一是作为一门课程开设;二是在就业指导课程中,作为一个重要专题来教学;三是开设专题系列讲座,如怎样在网上开店、如何创立公司等,还应给学生介绍一些成功创业事例的书籍,开启学生的心智。在各类创业课程中,除了教给学生相关的创业知识外,特别要引导学生认识自己所学专业的创业方向,如何寻找商机。
(2)在其他课程中,强化创业所需的相关知识的教学,将创业指导与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如在经济法教学中,要特别强调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创业储备必要的知识。
(3)将创业教育与职教实践环节结合起来。学校应大力开展第二课堂,加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力度,使学生增强对市场的感性认识,缩短与市场的距离,为以后创业打下基础。
(4)可在校园网上开辟一个创业栏目。既可介绍大量成功创业事例,又可提供一些创业信息,还可聘请一批专家,在网上与有意创业的学生互动,给创业者答疑解难,指引道路。
(二)学生个人层面:早作规划,努力积累创业经验
高职学生除了在学校认真规范自己的行为、勤奋学习知识技能以外,还应早作职业规划,抓住机会积累创业经验。在很多成功的创业案例中反映了这样一个规律:往往第一次创业都以失败告终,而第二次创业才成功。这说明创业前的积累很重要。对此,学校应积极引导。积累创业经验主要有以下途径:
1、学生在校时可试行创业,为正式创业热身。如服装专业的学生不妨在网上开个店,或创办一个设计工作室,一头联结学校,一头联结市场。在学校试行创业,既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将知识用于实践,又可以积累创业经验。
2、学生应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实习积累创业经验。特别是毕业实习时间相对较长,学生应虚心学习、丰富自身,并积极寻找创业商机。
创业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形式,既有利于高职学生个人价值的实现,又有利于高职教育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创业又是就业的高级形式,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高职学生的优势和弱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创业引导,为学生创业积蓄足够的能量。
拓展阅读: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人事政策?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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