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作业新规定
法律分析:一是要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二是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并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
三是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