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可以强制看孩子吗

理论上来讲,可以走法律途径。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现实比较尴尬。法院可以受理,可以强制执行一次,但是不能每次都走这条途径啊。

另外,如果强制执行过,然后又经常拒绝让你探视孩子。这个探视权属于身份权,也是人身权的一种。拒绝让你见孩子,也属于侵权行为。也可用走诉讼途径,谁不让你见孩子,你可以保留录音、录像等证据。然后一起列为***同被告,告他们。这样一来,除了会被处以民事罚款外,你甚至还可以拿回抚养权。也就是对方如果坚决拒绝你探视,甚至还有语言、行为上的暴力,法院甚至可以剥夺他们的抚养权。

当然,这里也要注意,当初你们离婚是如何约定的,你是否要支付抚养费。如果要求你承担一定的抚养费,而你没承担的话,那么他们可能惩罚性的不让你探视。这样你起诉的时候,他们也会应对,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问题。

而据我所知,很多农村离婚案,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但是也基本上不让女方探视了。这里,既然他们没要求抚养费,那么你有义务承担一定的抚养费,当然这个数额可以根据你自己的经济能力来决定。但是这不能成为拒绝让你探视的理由。所以如果离婚时,没有协商抚养费的问题,而事后他们也从未提过要你出抚养费。你可以继续要求探视,并保留他们拒绝让你探视的证据,然后起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