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关系证明怎样写

法律分析:在《民法典》中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范围,这个概念包括的范围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所以此处的三代关系证明范围应该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证明中要写明本人身份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住址、所属单位或社区,然后写明上述范围内的亲属信息:姓名、出生年月、现住址,如果亲属死亡的写明死亡时间,配偶离婚的写明原配偶信息、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或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另须出证明单位名称并盖章,写明出证明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再标注出具证明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