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公司不服上诉,然后在此期间公司变更法人!我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胜诉,公司不服上诉,然后在此期间公司变更法人,劳动仲裁胜诉,法院判决又胜诉,这就好了,变更了法人但是公司还在,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接下来就是法院的事了,只要这个公司还在生产经营,法院可随时扣押冻结公司财产和资金,被起诉的是公司,被执行的应该是公司。换谁是法人都没关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员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作问题发生纠纷时,可求助于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法院,在向法院求助前,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法院才会受理,解决方式包括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将纠纷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