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法律强制力

垃圾分类立法是有必要的,因为只有强制性就实施了的话才会有高效的回报以及大家才会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垃圾分类问题还有乱扔垃圾这两个问题,一直是我国的一项难题。我认为有必要把这件事情给提上进程,这样的话,大家就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严重性。

但是如果实行垃圾分类的话,我觉得应该将全国都统一一个标准,不能,在北京是一个分类方法,在上海或者是别的地方又是另外一个分类方法,这样的话不仅不便于大家去记忆,而且也对于垃圾分类这一项实施的推进,有很多的不便之处。

既然你都已经用这么大力度的去做这件事情了,那么就把这件事情所有方面的法律或者是惩罚措施都得做好,不要又搞了不上不下,实施到一半又进行不下去

如果你在每个地方都使用不同的措施或者是不同的名词,那么也许对于那些长期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不便之处,但是对于经常要跑东跑西出差呀,或者是进行工作调整的人来说,就是一件非常不方便的事情,而且这样会导致大家的记忆混淆,到时候罚款的话又会引起很多人不满。

个人感觉北京的垃圾分类政策比上海的垃圾分类政策稍微方便理解一点,反正希望政府可以根据方便来调整一下人们的需求,这样的话才能把很多政策的推进,更快更高效的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