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到辽金实行什么制度

唐宋到辽金实行五京制制度。

五京制,指多个国家首都管理制度,五京制的渊源说法不一,最早有明确的记载为成书于945年的《旧唐书》,即757年所设置的唐朝形式上五京。渤海五京制首见于1044年修的《新唐书》,然而其具体设置年代缺载。

五京制对后世首都建置制度上影响深远,前后历经唐(含渤海)、辽、金,自8世纪中叶起至13世纪,长达400多年。但据《战国策·燕策一》“孟轲谓齐宣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伐燕”以及《齐策一》“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等记载。战国时齐国也应该有过五都制。

史料记载

《辽史》中五京并称***35次,其中两次是渤海五京,余者均为辽代五京;而且其中五京常于“二帐”、“十二宫”并称。检索全部二十五史,出现五京这一语汇的有《旧唐书》卷三十八唐“五京”,《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五京”,《金史》卷一的“渤海五京”、卷二四中的“金五京”(“袭辽制,建五京”)。

沿革

中国自西周以来就实行复都制,周武王灭商后为了控制东方而设立雒邑。五京的设置,最早源于唐朝中期,唐朝于618年以长安为京师,657年以河南府为东都,时为陪都制。690年,以太原府为北都,至742年,以京师为西京,改东都为东京,改北都为北京。

757年12月置凤翔府,号为西京,与南京成都府,中京京兆府,东京河南府,北京太原府合为五京,至此,唐五京正式确立,762年以后,罢凤翔府京名。

在东北的渤海国也设立了五京制,但渤海没有给后世留存下自己的文献典籍,渤海纪事始见于中国正史《旧唐书》及《新唐书》,此后,有关渤海国的史实陆续散见于历代的各种文献,其中包括日本与朝鲜的史籍。在《辽史》中记述了渤海国的灭亡。

辽初以龙眉宫为上京临潢府,始建于918年。至928年以东平郡为南京,至938年得燕云十六州,改幽州为南京析津府;改东平郡为东京辽阳府。1009年,在原奚族地区的七金山土河之滨,仿造故唐“神都”洛阳的建制建立都城,号中京大定府。1044年以云州为西京大同府,至此辽同时并设五京,直至1125年覆亡。

金初接受了辽朝的五京建制,沿袭其号,1138年以其兴起之地为上京会宁府,改原来辽上京临潢府为北京,加上宋朝都城汴京开封府,这时有七京。

不久,削去辽上京临潢府的京号,1153年迁都燕京,又削去上京会宁府的京号;改辽南京析津府为中都大兴府,即为中京;改中京大定府为北京大定府;改宋汴京开封府为南京开封府,重新确立了金五京建制,直至1173年又重新恢复会宁府为上京,直到金覆灭,一直有六京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