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的法学专业如何?课程设置是怎样的?
按照教育部拓宽专业口径、培养通才的精神,我院将原来划分过细、知识面过窄的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专业。
适应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人才的要求,法学专业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为发展方向;以培养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
能够运用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现实法律问题,熟悉各类诉讼程序,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把握现代化办公所需的微机操作技能,能够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一般对外交流为基本要求。
主干课程为实现培养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的目标,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我院既注重对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公法、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的普及,也关注执法实务、司法实务、律师实务等实践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