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经镇江市京口区机构改革优化设置的新部门,为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依法和依授权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享机制,依法公示和***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综上所述,各分局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指导、监督管理;负责相对简单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确认性质的权力事项的直接办理;负责对市场主体及其它法定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等工作。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法》
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