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流氓到公司来闹事属于什么性质?通过法律途径该怎么解决?
根据你的表述,该四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你们可以依法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