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法机关公***服务为民办实事方面的不足的原因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优化政法机关公***服务为民办实事方面的原因有
1、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司法行政知晓率、认知度不高,致使群众评价偏颇。
2、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太好,为民服务的好事实事做得不够好.
3、诸多客观因素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也是导致群众不满意的又一重要因素.
4、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水平、质量整体还不够高。主要体现在部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够高。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律素养、宣传能力、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也致使工作中慢作为的现象出现或者少数不作为、个别乱作为的现象.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取第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