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合同?购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几种情况
房子买卖合同是我们买卖双方达成协议以后签署的合同,大家可以把重点放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各方面上,同时也需要明确好相应的权利以及相互承担的责任,这样双方的利益都会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那么,小编就讲一讲,房子买卖合同?购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几种情况?
房子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购房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几种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