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1、好处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保合法的享受权利,如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坏处是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劳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利弊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具体情况: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以下好处:
1.劳务公司一般比较好找,出现纠纷时能够立即处理;
2.劳务公司在国内注册,受国内法律法规制约,免除劳工面对的法律风险;
3.劳工的报酬由劳务公司支付,没有后顾之忧。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以下坏处:
1.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有偿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资一部分需要给劳务公司;
2.由于劳务公司介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3.劳工与雇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直接,互动不够等等 。
和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签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
5、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
6、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