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没批捕,下一步能怎么处理?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分析一下:
第一、行为人被刑拘37天,意味着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日,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最长期限是7日,加在一起最长期限是37天,这里指的都不是工作日,节假日都是要计算在内的。
行为人已经被刑拘37天,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期限已经用尽了,这说明案件十分复杂,不好处理,如果检察院最终没有批捕,那结果就剩下一个:释放。
第二、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是什么?
无外乎以下三种原因:
1、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案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并非行为人所为,从而做出不批捕决定,这就是所谓的“不构成犯罪不捕”。
2、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检察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后,发现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充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从而做出不批捕决定,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不足不捕”。
3、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检察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后,发现案件情节轻微,行为人认罪态度较好,没有羁押的必要性,从而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情节轻微不捕”。
第三、案件下一步应该怎么处理?
1、检察机关无论是哪种情况的不批准逮捕,在诉讼程序上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是: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没有第二种处理方式。那么,行为人被释放了,是否意味着没事了呢?不是,接着往下看: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原因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我们分别分析一下:
不构成犯罪不捕: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后,应当终止侦查,或者撤销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这证明公安机关办了错案。
证据不足不捕: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立即释放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对案件进一步侦查,待证据充分后,公安机关将案件再次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般经过两次提请,如果证据仍然不足的,这种案件基本上就成了死案,等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会解除上述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彻底恢复自由身。
情节轻微不捕:也叫“构罪不捕”,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内,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然后就是法庭审理、宣判等正常诉讼程序。
综上,不构成犯罪不捕,案件就此终结,犯罪嫌疑人彻底摆脱了犯罪嫌疑,成为自由人;
证据不足不捕,经过两次补证,仍然证据不足的,案件基本不了了之,犯罪嫌疑人恢复自由身。如果补证后,证据充分的,检察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做出批捕决定,或者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决定;
情节轻微不捕,案件程序正常进行,最终会被诉至法院,该判刑,判刑,该服刑,服刑。如果你想了解你是属于哪一种情况的不捕,只能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咨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