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失业保险可以断交吗
工伤和失业保险都是可以断交的。
如果当事人与原用人单位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就可以暂停缴纳失业保险;但如果之后找到新单位,又可以续交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应由单位与职工***同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断交工伤保险的,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只是由单位承担。保险中间断交两年会有影响,退休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会少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一、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工伤保险认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补充工伤保险赔付有哪些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