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证可以代替死亡证明吗
一、火化证可以代替死亡证明吗
1、火化证不可以代替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由公安局出具的,所以在出具此证明的公安派出所是有备案的,可以查到的。而火化证是根据死亡证明所开的,所以二者并不相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二、死亡证明如何开
死亡证明开的流程如下: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开具证明。
2、不是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到当地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正常公民死亡,可去居委会、卫生所、医院出具证明。
3、公民已被火化,可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