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侵吞粮食直补1万5,得罚款多少?判刑几年?

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由于数额较小,可能判处缓刑。

根据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粮食补贴发放的,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贪污罪的主体。

根据《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粮食直补是国家对农民种粮的政策性补助,应认定为“特定款物”。因此,村长侵吞粮食直补1.5万元,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附《刑法》相关规定: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