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海实施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的意思是:市政府有权这样来收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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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的,法律先靠边站。虽100%不合法,因是国家税收为目的的违法政策,国家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在中国是政策大于法律,要理解国家一下。百姓要听州官的话,才和谐嘛。

房产税不能抑制房价上涨,因成本增加,能起到刺激推高房价的作用。上海、重庆实施房产税后,房价已在全国帅先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可以长期顺利实现并贯彻全国实施。

重庆市长黄奇帆:“实施房产税目的不是打压房价,长期目的就是健全税收体系”。

《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视频:/p/finance/20110127/214761248283.html

政府特别告诫市民:房地产属于半金融资产,与通货膨胀、货币政策等有关。政府已明白告诉你,房地产将会持续长期上涨。

政府推出房产税的目的是否打击房产炒作?而房产炒作是今天买明天卖,但是这些炒作者根本不持有房产,因此不需要交房产税。郎咸平表示:“房产税能打击到的,就是那部分长期持有房产的老百姓。房产税唯一打击不了的,就是政府不想打击的炒房人。”

应向重庆政府学习的,积极补课归还早就该还老百姓很久的欠账,已加大保障性住房(公***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房产税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向重庆政府学习的,美其名曰转嫁包袱,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

目前政府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政府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房产税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政府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房产税实施后,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政府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政府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政府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因政府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政府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政府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府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政府也准备全面征收房产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租用的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