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不合法的情形

鉴定程序不合法的情形包括鉴定人无资质、鉴定过程不公正等,当事人有权向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鉴定法》的规定,鉴定程序不合法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鉴定人无资质:如果鉴定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在鉴定时未遵循相关规定,则会使鉴定结果失去法律效力。2. 鉴定过程不公正:如鉴定人存在利益纠纷、擅自出具意见书或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等行为,会使鉴定结果受到质疑。3. 鉴定材料不完整:如果鉴定人使用的材料不完整或者存在严重瑕疵,鉴定结论将无法得出正确判断。当事人在发现鉴定程序不合法的情形时,有权向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提出异议或者申请重新鉴定。如果确认鉴定程序存在不合法的情形,相关机构将会取消该鉴定结果,并重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需要提醒的是,在鉴定程序中,当事人应该积极参与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如果鉴定结果存在误判怎么办?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结果存在误判,可以向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提出异议或者申请重新鉴定。如果确认存在误判,相关机构将会取消原有的鉴定结论,并重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当鉴定程序存在不合法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向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提出异议或者申请重新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该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听取当事人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十七条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听取当事人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