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公和外婆都过世了,我该怎么分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和其继承人死亡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比如母亲先于外婆、外公过世,属于母亲依法继承外婆、外公的遗产份额,应当由其子女来代位继承,也叫直接继承。
法律分析
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若母亲先于外公和外婆去世,如果母亲享有对外公外婆的继承权的话,子女作为母亲的晚辈直系血亲,是有权利继承外公和外婆的遗产的。如果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外孙子女是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还有权直接分得属于外孙子女的那部分遗产的,可以以外孙子女的身份直接继承外公和外婆的遗产,既是可以得到两部分的继承遗产。前提是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具体某个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