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土地拍卖适用范围如下: 1、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转让的土地; 4、法院判决需要拍卖偿还债务的土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 ,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形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 出让土地使用权 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法律客观:

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四、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2、竞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3、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予以说明;5、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应价;7、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五、拍卖成交后,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六、竞得人应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拍卖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七、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得人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的;2、竞买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3、竞买人、竞得人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