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明显加快,法律也逐渐完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合同后有义务履行合同,如果不按规定履行的,会构成合同违约,而《民法典》中有违约责任免除的情形,免责的事由是比较多的,那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以下由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到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不可抗力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对当事人责任的影响

1、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主张不可抗力一方要履行两个义务:一是及时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二是取得有关不可抗。

以上知识就是对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免责的事由一般是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如果自然灾害,还有就是双方签订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