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美国制度的朋友请进,据我一华裔朋友说,在美国,警察的权利是不是很大?

对于美国警察的权力有多大,人们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美国警察的权力十分有限,比如有名的“米兰达规则”(即警方在逮捕嫌犯前必须及时通告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等三项权利)。但也有人援引各种案例指出,事实上美国警察权力很大,他们常常在大街上拦住他人临检,由于美国警察“反应过敏”,在和他们打交道时千万别“乱说乱动”,否则轻则被强行制服,重则被开枪射杀。

美国警察执法时看起来相当冷酷、无情,动不动就搜身、上手铐,甚至开枪,这是因为美国警方的执法理念与东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警察必须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不具备这种精神就成不了称职的警察。但在美国,警方要求警察把保护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国警察在执法时一旦感觉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先发制人采取自卫措施,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