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索证索票违反食品安全法哪一条

未履行索证索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进货过程中未索证索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