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仲裁具有法律效力吗

网络仲裁具有法律效力。

网络仲裁的操作流程如下:

1、提交仲裁申请、证据材料、身份认证信息、预交仲裁费用,其中证据包括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和仲裁协议;

2、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组成仲裁庭(应当由一名仲裁员审理的,由双方***同指定,不能达成一致或超出指定期限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应当由三名仲裁员审理的,由双方各指定一名,第三名由双方***同指定,不能达成一致或超出指定期限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4、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并将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证据材料、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发送被申请人;

5、被申请人提交答辩意见和反请求;

6、仲裁委员会将被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送达申请人;

7、申请人提交质证和辩论意见;

8、网络仲裁一般采用书面审理,需要发问的,可以向各方当事人发送问题清单。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庭审、网上交流、电话会议等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

9、裁决结案或调解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