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专程去苏州吃汤圆,套票上百次,苏州啥汤圆这么好吃?

不能说苏州汤圆很好吃,个人口味可以,有些人喜欢吃就是不喜欢吃,因为每个人口味不一样,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单纯的角度去评论苏州汤圆的话,味道还是不错的,因为它的汤汁还有它的馅做的都比较好,然后也比较划算,吃起来口味和口感都比较好吃的,那么这是这名女子为了吃这个汤圆而不不停的逃票,这种事情呢,也已经给公安机关发现了,逃票这种事情是违法的,我们不应该去做,就算喜欢吃也应该正当的买票乘车去吃而不应该逃车去吃。

每个人都逃车的话,那么我们国家也就变成一种每个人都喜欢占小便宜的国家了,如果每个人都这样的话,那么我们这个地铁高铁也就没有办法运作了。个人喜欢吃,那么就自己好好的乘车去买淘票,这种事情呢,其实是一种违法,也是一种道德沦落的一种表现,因为只有没有道德的人才会这么去做,一般人是不会这么去做的,一般人觉得买票乘车是天经地义,而只有一些道德沦落的人才选择去占这种小便宜去逃票。而他的套票只因为失去时是周探员,这就让人感到有点搞笑了,如果实在是因为困难而逃逸,车辆支票,其实这个每个人都可以理解的,这不一定不能说道德的沦陷。

但是多次逃票那性质就不一样了,而多次投票累计他的总金额高了,那么是要被判刑的,当然该女子总***逃票金额大概3000多块钱,还达不到判处有期徒刑的地步,应该是要处于治安管理条例,比如说罚款,比如继续追缴逃票的钱。如果说这名女子很所犯的罪行很重,那倒是说不上,只能说是占点小便宜而说犯了法律也只能说自己不懂法。

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去培训法律,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而避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触犯了法律,因为法律是很严肃的。虽然看起来淘汰的情节是很行,但是次数多了,累积金额多了,那还是会达到处罚的的条件,所以说我们心里面一定要搞清楚,这种事情是不能做的。毕竟这是伤害了社会利益,这是伤害了国家的利益,看起来对个人利益没有影响,但是人与社会哪里分得那么清楚,而社会本来就是人组成的,伤害了社会利益其实就是伤害了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