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谅解书和没谅解书的区别

法律主观:

刑事谅解书 ,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 公诉 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 刑罚 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如果没有谅解书,就没有酌定减轻刑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