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诉讼贷款效果

金融机构诉讼贷款效果并不理想,消费金融贷款金额往往较小,单笔诉讼效用低、成本高。

扩展:2021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下称《报告》)提及,消费金融贷款金额往往较小,单笔诉讼效用低、成本高,为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催收环境、保障并提升催收效率,目前已有数家消费金融公司完成了与互联网法院系统的对接(含证据链的上传确认),实现了案件的线上批量受理与审判。根据统计,多达11 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批量诉讼金额占比均超过了20%。其中,海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每批次诉讼案件数超过了500件。

《报告》以海尔消费金融为例揭示了互联网法院诉讼保全取得的突破,2019年其与当地法院联合搭建的互联网审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互联网审判系统由海尔端和法院端两部分组成。海尔端系统在证据齐全后,一键申请立案,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起诉状及证据目录,并将诉状、证据目录及全套证据一并推送至法院端系统。法院端系统收到案件后,点击同意便完成立案,随后可在法院端系统进行一键分案及排期。排期后司法辅助人员便可进行发诉,开庭当日庭审笔录可自动生成,庭审结束后判决书便自动生成并加盖法院印章,并可实现一键报结、一键归档。

在业内律师看来,司法催收的优势在于其合法性和威慑力。司法催收手段合法合规,并且一旦胜诉能够利用法律效应及威慑力对借款人进行制裁,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收回欠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等,促使逾期借款人还款,以保障公司资产质量。

然而司法催收并非一招制敌的“利器”。苏筱芮对记者表示,诉讼是消费金融公司催收的一种手段,是否能取得效果,还需要就后续的落地执行情况进行观察,如果胜诉却无法执行,“老赖”消失踪迹,那么也并不能起到“利器”的作用。

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各消费金融公司动辄成千上万的司法案件中,当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借款人失联或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

例如,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执行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刘某新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在对被执行人刘某新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已经穷尽了相关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现暂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不出有效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