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征集令:求教宗教在英国的变迁和发展.

宗教改革前,英国宗教是罗马天主教

 16世纪英国专制王权与罗马教廷争夺英国教会最高统治权和经济利益的斗争加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也觊觎教会占有的大量土地财产,这些矛盾由于教皇迟迟不批准亨利八世的离婚请求而演成公开对抗。自1529年起亨利八世操纵议会实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先后通过法令禁止向教廷纳贡,取消其最高司法权和其他种种特权。1534年的《至尊法案》正式宣布国王为英教会的最高首脑,建立脱离罗马教廷的英国国教会。但基本沿用旧教教义、礼仪和主教制。爱德华六世时国教教义和仪式逐渐接近于新教。1553年玛丽女王登位一度复辟天主教。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即位,重立英国国教会,规定官方教义和礼仪,镇压不服从国教的天主教徒和清教徒。

由于英国国教有大量天主教残余。16世纪60年代开始,教会内部分虔洁信徒者提出要求清除国教会中天主教残余,他们的主张被称为“清教”,他们则被称为清教徒。在教义上主要受加尔文宗的影响。清教先驱者产生于玛丽一世统治后期,流亡于欧洲大陆的英国新教团体当中。清教的兴起则是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清教徒内部又形成了长老派和独立派

16世纪末清教运动受到镇压转入低潮,但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再次兴起。清教徒不仅在宗教会议和教会活动中批判主教制政府,还在议会内外积极进行反对专制王权的宣传鼓动工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作了充分的思想和舆论准备。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领袖均为清教徒。1640~1648年,长老派曾控制政权,极力与国王妥协。1649年***和国成立后,以O.克伦威尔为首的独立派掌握政权,转向镇压平等派和掘土派的激进运动。17世纪后半期,清教已分裂成许多宗派,作为一个政治团体的清教基本上已不存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通过《宽容法》,允许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建立自己的教会。但对清教徒担任公职仍有所限制,到1828年政权才对清教徒完全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