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关于公证活动、程序、组织等规范内容构成了公证制度。公证制度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治、巩固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证据保全的目的是公正、有效地解决纠纷将这种具有预防性功能的职能赋予公证机构是妥当的,公证机构是一种提供预防纠纷服务机能的社会组织,而证据保全是一项有效预防纠纷的措施。
公证机构的广泛性和公信力使公证机构有条件行使这一职能。对于公证证明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表明公证证明具有约束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效力,由此也产生了法院在认定事实方面的作为义务。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与案件主要事实或要件事实有关联的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就有将其作为事实认定的义务。在没有否定该公证证明的例外情形时,法院不予认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