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结婚迁移户口怎么办理吗
1. 婚迁户口迁入长沙如何办理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 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 ***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 *** 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 *** 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2. 长沙户口怎么迁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参考资料:
3. 怎样将户口迁入长沙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4. 如何办理迁移落户长沙
落户长沙,有关落户长沙市的若干问题解答
(2005-12-09 14:35:41):
编者注:近段时间来,许多网友对落户长沙的条件、如何迁移户口以及户口去向等问题向本栏目组提出了众多咨询,经过收集整理,现将网友热切关注的若干问题集中回复,详情如下:
1、请问落户长沙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如果您想落户长沙,有四个途径。 具体要求:
一、投资入户:在长沙投资产业达到50万以上;
二、购房入户:在长沙购买60平米以上的房;
三、学生毕业:在长沙的某大学读书,要有指标的那种;
四、单位招聘:若有单位招聘您,愿意把您的户口入户长沙。
具体情况请咨询长沙市公安局户籍信息查询热线(0731-1606669)
2、我的户口本是郴州地区的,现长居到长沙,请问迁移户口应该办些什么手续?找哪些部门?
答:首先你要向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处提出落户长沙市的申请,只要你符合落户长沙市的条件,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处会给你发放同意落户长沙市的户口接收证明,你持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具的户口接收证明到郴州市去,也就是你现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户政科(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凭长沙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开具的接受证明,给你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你再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你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到长沙市公安局(你申请落户的辖区派出所)上户。
3、请问新生婴儿如何上户口?
答: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辖区派出所)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4、不慎遗失派遣证及户口迁移证,怎样落户?
答:因您已经办理了户口迁移证,所以现在的户口已经不在原管理户籍的派出所;您本人需要到原管理户籍派出所查询该派出所给你开具的迁移证存根,然后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才能办理落户。
5、未婚先育可以上户口吗?
答:湖南未婚生子是法律是不允许的,被视为超生。但是您已经生了的话,只要接受处罚,小孩是可以上户口的,您需要交纳您男女双方去年总收入的两倍罚金,双方开除工职,接受这样的处罚后,您小孩就可以上户口了,对以后上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6、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去向
答:高校通常处理毕业生个人档案的去向有三种方法。就业单位若能接收的,就凭接收单位的审批录用材料或调档案函将档案从学校转到接收单位;
若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或暂无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处理个人档案;
其一,档案与户籍关系一道转回生源地,档案进入生源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市场,户籍关系迁回生源地派出所。
其二,与户籍关系一道转往就业地,档案通过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进入就业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市场,户籍关系可进入人才市场的集体户中,亦可进入亲友家的户口中,或者放在用人单位集体户中。
(由于各个各地户政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所以高校的户籍管理也不一样。最好是详细咨询你所在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
7、没有户口薄能办理结婚证吗?
答:不知道你办理的是国内婚姻、还是国外婚姻。如果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请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你的户口资料卡,或者户口资料。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请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民政部门去办理。
8、在长沙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户口转移?
答::要求您购买的房屋在60个平方米以上;如果您符合条件,请带上您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到长沙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办理户口转移,并不需要房产证。
9、我的未婚妻是外省人,可在长沙登记结婚不?落户不?
答:只要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在长沙,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请到你的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籍卡,带上你的身份证、户籍卡,以及你未婚妻的户口本、身份证,到你集体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然后携带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到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落户,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处会按照落户长沙市的有关政策,及时给你妻子办理落户长沙的手续。
其他详细情况,请咨询长沙市公安局户政处。
5. 长沙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一、关于长沙市城区的落户手续 (一)购房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投资兴业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纳税票据、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用工单位《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招聘录用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录用登记表”、中专(含中职)、中技学历(含)以上文凭、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缴纳3年以上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获荣誉称号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办理。 迁入人要求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用工单位《雇聘外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书》;要求落户现租住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落户亲友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需提供亲友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人才引进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大专(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高级(含)以上技工职业资格证书、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由市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 (六)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单位或社区出具)办理。
(七)回国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要求回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恢复户口的,凭本人合法有效护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认定身份并出具“恢复户口通知”办理;迁入人要求到非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落户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需注明原户口登记的主要事项)、国家统一分配证明或市人事局证明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入国(境)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合法有效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同胞台胞证)、湖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或《定居证》办理。
公民出生、死亡等类型户口按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有关政策办理。 二、关于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手续 (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要求迁入地乡镇、村、组同意迁入证明意见办理。 (三)夫妻投靠落户 所需材料凭证: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系农业户口,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