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分析:公司名称变更而公司主体未发生变化,则不影响已生效的合同效力;如果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的,合同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啊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只要公司主体未发生变化,合同双方的主体地位不变,并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和实现,合同的履行由变更了名称的公司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