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试用期期间,没有转正的,需要交接工作才能走吗?法律有规定吗?

是的,需要交接工作才能走的。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分析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所以交接工作时间有3天。你想在试用期辞职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