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对合同终止的规定

对合同终止的规定如下:

合同终止条件:

1、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

2、债务已经履行或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债务混同、债权人放弃债权等法定终止事由出现;

3、基于原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终止:

1、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2、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综上所述,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