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哪些

一、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哪些

1、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

(1)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3)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上诉人的范围有哪些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