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1.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和县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2.承办国家、省、市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城区、县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推动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措施和办法,推动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城区和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6.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县信访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第三条 权责清单的管理,遵循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确保权责事项的清理调整及时准确、不重不漏。
第七条 各级行权部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逐项梳理、明晰、界定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对应责任,主要包括责任主体、责任事项、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及免责情形、监督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