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你能接受吗?

可以接受的。

从病人本身的角度,生前预嘱可以让病人自己做主是否继续治疗。从生前预嘱的定义上看,人们在意识清楚签署的,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这种指示性文件的签订,能够让病人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免受痛苦。一般重大伤病的病人,大多数决定是否继续治疗是由其家属决定的,如果不是因为经济问题,绝大多数家属都希望能尽可能地挽留病人的命选择继续治疗。然而在不可治愈或者手术成功性极低的情况下,有的病人本身会更想要平静的度过最后的时光,而不是继续窝在四四方方的病房里。生命的开始就注定了会有结束的一天。人拥有生命权,在最后的时间里其实也更想要自己拥有最后决定的权利,不管是继续治疗亦或是放弃。因为只要是人都有可能会生病,如果是无法治疗的时候,谁也不会愿意继续饱受折磨了吧!从生前预嘱本身的立意,也是为了尊重病人自身的生命决定的权利。然而,生前预嘱的实施是病人处于不可治愈状态,医生选择尊重其意愿而不治疗,那么不可治愈状态的确定,需要经过什么样的手续、是否是主治医生的诊治结果为主要判定等等都尤为重要

所以,生前预嘱是可以接受的,实际的实施仍需各方面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