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哪个

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责

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行政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诉讼活动依法进行,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2.对行政诉讼中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公正、准确。

3.对行政诉讼中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

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方式

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法律监督:

1.提出抗诉:当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诉讼中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依法提出抗诉,要求上级法院进行再审。

2.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行政诉讼中的相关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有关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

3.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为监督活动提供依据。

三、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通过法律监督,确保行政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综上所述:

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着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确保行政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