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有什么影响和后果法律规定

失信人员有什么影响和后果法律规定

失信人员是指违反信用承诺,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个人或企业。失信行为会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进而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以下是失信人员可能面临的影响和后果:

1.信用记录受损:失信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中,对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降低信用等级。

2.被列入失信名单:失信人员可能被列入相关机构或平台的失信名单,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公示其失信行为。

3.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失信人员可能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4.限制高消费:失信人员可能被限制进行高消费,如购买奢侈品、乘坐高级交通工具等。

5.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失信记录会影响个人或企业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额度降低。

6.难以获得信任:失信行为会影响个人或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使其难以获得他人的信任和合作。

7.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信人员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将面临信用记录受损、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行政处罚、限制高消费、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难以获得信任以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信用承诺,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用体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2.《中华人民***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