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荣誉金发放对象

法律分析:全体已婚现役军官和军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