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被执行人信息如何消除

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如果已经履行全部判决内容、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等情形时,应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

执行人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1、 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可以履行法院给出的相关判决或者裁定,及时支付欠款、履行合同、清偿债务等义务。在履行完义务后,承办法官会出具相关证明。

2、申请解除执行:被执行人可以委托律师或个人前往法院申请解除执行,即撤销之前的执行或查封措施。在解除执行后,承办法官也会出具相关证明。

3、申请失信记录修复: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法律义务,但仍被列为“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信记录修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规定的申请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操作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处理时间也比较长,需要耐心等待。如果被执行人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咨询律师或者调解员,寻求更多的帮助和方法。

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以下限制:

1、将会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房、购车,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更不能购买一些理财产品、奢侈品;

2、所有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都会被冻结;

3、被执行信息会上报到央行征信;

4、不能办理一切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和贷款;

5、子女无法贵族私立学校;

6、会被限制出境、限制购房、限制炒股等;

8、养老金会被扣走。

综上所述:在遇到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无法删除的情况时,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履行法律义务、申请解除执行、申请失信记录修复等方式,来实现信息记录的删除。但是,需要承认的是,法院对于被执行人信息的公开是保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对于执行情况的公开也有助于落实法律的公正和透明。因此,任何人都要保持守法守信的良好作风,遵守法律规定,以避免“被执行人”身份带来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