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美国如何起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英文名对每个人,尤其是年轻人,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起英文名,往往胡乱起,结果产生很多问题。 问题1、所起英文名太常见 第一种问题是起的英文名太常见,如:Henry, Jane, John, Mary. 这就像外国人起名叫赵志伟、王小刚、陈小平一样,给人牵强附会的感觉。虽然起名字并无一定之规,但给人的感觉很重要。 问题2、不懂文化差异而犯忌 此外,由于文化差异,有些名字引申义不雅,如:Cat, Kitty, 在英语俚语中,它们指的是女性的阴部(Pussy)。Cat宜改为Cathy, Kitty宜改为Kate。 问题3、改名又改姓 一般来说,非英语国家的人到了美国,都可能改名,但没有改姓的。这关系到家族荣誉,将来还会关系到遗传基因。因此,无论自己的姓多么难读,都要坚持。常见有人起英文名时连姓也改了,如司徒健Ken Stone,肖燕Yan Shaw。下列英文姓尚可接受,但也最好不用,如:Young杨,Lee李。 问题4、英文名与姓谐音 有些人因为姓被人叫得多,便起个与姓谐音的英文名。但这样的英文名单独叫尚可,全称时就不太自然了,如:肖珊Shawn Xiao,钟奇Jone Zhong,周迅Joe Zhou,安芯Anne An。 问题5、不懂语法用错词性 名字一般用名词,不用形容词。有些人不懂这一规律,用形容词起名,如Lucky,其实这不是英文名。 问题6、用错性别 偶尔还有人弄错了性别,如女士起名Andy, Daniel。那么怎样起英文名呢?这里给你几条建议: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 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 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在欧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现要晚得多。公元11世纪后,欧洲人才开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基督教会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因法律制约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们对姓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常常更换;而西班牙人的后裔却恰恰相反,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绝不肯轻易改换。至于美国黑人的姓氏,则多数是从当年奴隶主那里承继下来的。 采用历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国人中始终是一种时髦。象奥古斯丁、马丁、查尔斯、威廉、伊丽莎白和乔治这样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时,美国本国的总统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们的推祟,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叫华盛顿、林肯,或叫富兰克林、罗斯福。 在美国,人们并不会认为儿子沿用父亲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还十分乐意让儿孙沿用本人的名字,并引以为荣。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为有所区别,美国人称呼与父亲同名的人时,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等。 熟人在互相称呼时,习惯于称名不称姓,即称呼对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惯或表示亲呢时,常常在发音上有所变化。例如,把约翰叫作约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简叫作珍妮特,把伊丽莎白叫作莉比、莉萨或莉齐。 美国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来说,人们在称呼已婚妇女时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给约翰·史密斯,人们便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时写信或登记签名时,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写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不影响女演员的身价,常对她们的婚事严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许她们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惯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有趣的是,有些美国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诞,以至闹出笑话。据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曾经有一个学生到图书馆申请做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十分恼火,怒气冲冲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 Yo- 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机会。又如芝加哥有个警察在街头抓住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道你是酒鬼,问你叫什么名字?”谁知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将信将疑地一查,才知他果然叫酒鬼·卡特(Toper Cate)。所幸这类古怪的名字在美国并不多见,否则不知要闹出多少误会 美国人的姓名是以名·名·姓为序排列组成的。第一名又称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他们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在欧洲,姓氏比名字的出现要晚得多。公元11世纪后,欧洲人才开始逐步使用姓氏。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基督教会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因法律制约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们对姓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常常更换;而西班牙人的后裔却恰恰相反,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绝不肯轻易改换。至于美国黑人的姓氏,则多数是从当年奴隶主那里承继下来的。 采用历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国人中始终是一种时髦。象奥古斯丁、马丁、查尔斯、威廉、伊丽莎白和乔治这样的名字俯拾皆是。同时,美国本国的总统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们的推祟,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叫华盛顿、林肯,或叫富兰克林、罗斯福。 在美国,人们并不会认为儿子沿用父亲的名字是犯忌。相反,某些人还十分乐意让儿孙沿用本人的名字,并引以为荣。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为有所区别,美国人称呼与父亲同名的人时,常冠以“小”字,例如“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等。 熟人在互相称呼时,习惯于称名不称姓,即称呼对方的第一名。名字被叫惯或表示亲呢时,常常在发音上有所变化。例如,把约翰叫作约翰尼,把詹姆斯叫作吉米,把简叫作珍妮特,把伊丽莎白叫作莉比、莉萨或莉齐。 美国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但仍保留自己的名。一般来说,人们在称呼已婚妇女时都是用她丈夫的姓加上“夫人”二字。例如克拉拉·福特嫁给约翰·史密斯,人们便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夫人。但她自己平时写信或登记签名时,常在夫姓前用她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丈夫名,写作克拉拉·史密斯。而一旦丈夫去世,她就完全用丈夫的姓名,不再用自己的名字。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女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为了不影响女演员的身价,常对她们的婚事严格保密,自然更不允许她们使用夫姓。此外,女作家也因惯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有趣的是,有些美国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诞,以至闹出笑话。据说,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曾经有一个学生到图书馆申请做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十分恼火,怒气冲冲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你猜(Wiliiam Yo- gess),不料他竟因此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机会。又如芝加哥有个警察在街头抓住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道你是酒鬼,问你叫什么名字?”谁知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